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为学院办学提供更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特此制订以下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引进对象
二级学院院长、专业带头人、专业教授(副教授)、博士、“985”“211”高校优秀硕士以及学院紧缺艺术类专业硕士。
二、基本要求
人才类别 |
年龄 |
职称 |
学位 |
其他要求 |
二级学院院长 |
≤50周岁 |
高级 |
本科以上 |
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和较突出的相关专业知识背景与科研能力,在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多次 |
专业带头人 |
≤50周岁 |
副高 |
本科以上 |
在本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成就,近五年内有科研成果,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研奖励 |
专业教授 |
≤50周岁 |
教授 |
本科以上 |
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近年来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
专业副教授 |
≤50周岁 |
副教授 |
本科以上 |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不错的科学研究能力,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
博 士 |
≤40周岁 |
-- |
博士 |
论文科研水平较高,能够独立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发展潜力,经专家鉴定认可。 |
紧缺艺术硕士 |
≤35周岁 |
-- |
硕士 |
影视表演、摄影摄像等艺术类专业,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
“985”、“211”高校优秀硕士 |
≤35周岁 |
-- |
硕士 |
拥有良好的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省优秀毕业生优先 |
三、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 |
薪酬 |
住房或购房补贴 |
安家费 |
其他待遇 |
二级学院院长 |
15万以上/年 |
35万 |
1.5万 |
1、高级职称、博士、硕士以迁入式引进方式到学院工作,根据东阳市政策规定可享受相应的生活费、安家费等补贴;
2、年龄符合者可享受东阳市事业编制。 |
专业带头人 |
12万以上/年 |
30万 |
1.5万 |
专业教授 |
12万以上/年 |
30万 |
1.5万 |
专业副教授 |
10万以上/年 |
20万 |
1.5万 |
博 士 |
8-10万/年 |
20万 |
1.5万 |
“985”、“211”高校优秀硕士以及紧缺艺术硕士 |
8万以上/年 |
15万 |
1.5万 |
四、其他要求
1、引进人员中,夫妻双方都是博士、副教授、教授者,按高的一方享受住房补助。
2、若上述引进人员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课题者,学院按教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
3、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办理引进手续并签订8年服务期合同后,在横店范围内购房时可享受住房补贴。若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调离横影学院,需将购房补贴全额退还学院。
4、安家费:该项补贴跟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如先申领安家费后提出购房申请的,从购房补贴中扣回安家费。安家费的服务期为3年,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享受,不满服务期调离的全部退回。
5、符合以上引进条件人员如不在东阳市内购房,学院提供教师公寓住房,解决生活基本配套设施,免房租和设备租赁费。
6、学院为引进人员的子女解决就读问题。
7、本规定由学院组宣人事中心负责解释,自2013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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