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   (一)引进对象   1、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2、5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3、5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4、5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5、45岁以下的博士。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要求 
| 序号 | 系(部) | 需求专业 |  
| 1 | 机械工程系 | 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 |  
| 2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工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技术、电子技术; |  
| 3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  
| 4 | 建筑与城市规划系 |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  
| 6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 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工程 |  
| 7 | 商学系 | 国际贸易学、世界经济、企业管理(营销管理方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向)、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学院根据引进不同人才层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折扣、校内过渡住房(单间公寓)或校外过渡房租金补贴、科研启动费与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来院面试往返路费报销等。协商安置配偶工作、协助办理子女由异地转入厦门地区中小学或幼儿园手续。 厦门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览表 
| 项 目 类 别 | 科研启动费与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 安家费 | 购房 补贴 | 校外租房租金补贴(不超过两年) |  
| 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 面议 | 提供150m2左右套房供免费居住。 | 面议 |  
|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 理工科50-80万元文科15-20万元 | 15万元 | 28万元 | 2000元/月 |  
|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 理工科30-50万元文科10-15万元 | 12万元 | 23万元 | 1800元/月 |  
|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 理工科10-30万元文科6-10万元 | 7万元 | 15万元 | 1200元/月 |  
| 博士 | 理工科6-20万元文科4-6万元 | 3万元 | 8万元 | 800元/月 |    备注:①科研启动费含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硬件部分支出不应低于80%。   ②校外租房租金补贴需为已婚家庭户方能享受。   ③已享受校内免费过渡住房的,不再享受校外租房租金补贴。   ④购房补贴为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次性领取。   1、薪酬:学院实行全员聘用岗位年薪制,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院内津贴、年终绩效奖等。具体待遇面谈。   2、福利:学院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妇女节礼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学院为新进教师提供过渡房(单人间公寓)。   4、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院集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