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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优惠政策及相关说明
2011年11月21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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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优惠政策及相关说明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我校将在矿业工程、冶金工程、材料工程、机电一体化、信息技术和经济管理等学科,引进全职高层次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享受以下相关类别优惠政策并按其聘任协议进行考核与管理。
一、两院院士
(一)优惠政策
1.年薪120万元;
2.安家费30万元;
3.提供一套三室两厅校内住房免费居住,工作满10年后,该住房使用权归其本人及配偶所有,也可以在校内进行交易;如果不需要学校提供免费住房,学校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40万元,分5年支付;
4.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配备相应的科研设施及平台,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5.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学校配备专业助手和工作秘书;同时可以根据学科和研究需要,推荐高层次人才到本校本学科工作。
(二)考核与管理
签订业绩协议,根据聘期业绩协议进行考核与管理。
二、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人员
(一)优惠政策
1.年薪60万元;
2.安家费20万元;
3.提供一套三室两厅校内住房免费居住,工作满10年后,该住房使用权归其本人及配偶所有,也可以在校内进行交易;如果不需要学校提供免费住房,学校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分10年支付;
4.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配备相应的科研设施及平台,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0万元;
5.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配备专业助手和工作秘书;同时可以根据学科和研究需要,推荐高层次人才到本校本学科工作。
(二)考核与管理
根据不同学科签订业绩协议,每5年一个聘期,其年薪按70%分月预发,聘期结束时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后一次性发放剩余30%年薪,由学科所在学院和学校根据聘期业绩协议进行考核与管理。
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一)优惠政策
1.年薪40万元;
2.安家费15万元;
3.提供一套三室两厅校内住房免费居住,工作满10年后,该住房使用权归其本人及配偶所有,也可以在校内进行交易;如果不需要学校提供免费住房,学校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分10年支付;
4.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配备相应的科研设施及平台,提供科研启动经费60万元;
5.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配备专业助手;同时可以根据学科和研究需要,推荐高层次人才到本校本学科工作。
(二)考核与管理
根据不同学科签订业绩协议,每5年一个聘期,其年薪按70%分月预发,聘期结束时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后一次性发放剩余30%年薪,由学科所在学院和学校根据聘期业绩协议进行考核与管理。
四、首席学科带头人(主要指“973”、“863”首席科学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置的特聘教授等)
(一)优惠政策
1.年薪30~35万元;
2.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一套三室两厅校内住房免费居住,工作满10年后,该住房使用权归其本人及配偶所有,也可以在校内进行交易;如果不需要学校提供免费住房,学校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分10年支付;
4.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配备相应的科研设施及平台,提供科研经费50万元;
5.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配备专业助手;同时可以根据学科和研究需要,推荐高层次人才到本校本学科工作。
(二)考核与管理
根据不同学科签订业绩协议,每5年一个聘期,其年薪按70%分月预发,聘期结束时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后一次性发放剩余30%年薪,由学科所在学院和学校根据聘期业绩协议进行考核与管理。
五、首席教授
学校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遴选5~8个重点学科,设置“江西理工大学首席教授岗”,面向国内外招聘高层次领军人才(江西理工大学首席教授岗聘任暂行办法和相关聘任协议另行制定)。
(一)优惠政策
1.年薪30~35万元;
2.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一套三室两厅校内住房免费居住,工作满10年后,该住房使用权归其本人及配偶所有,也可以在校内进行交易;如果不需要学校提供免费住房,学校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分10年支付;
4.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配备相应的科研设施及平台,提供科研经费50万元;
5.根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配备专业助手;同时可以根据学科和研究需要,推荐高层次人才到本校本学科工作。
(二)考核与管理
根据不同学科签订业绩协议,每5年一个聘期,其年薪按70%分月预发,聘期结束时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后一次性发放剩余30%年薪,由学科所在学院和学校根据聘期业绩协议进行考核与管理。
六、相关说明
1.学校成立“校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校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引进工作,该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与发展处、研究生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校学术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校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期间,相关学院院长列席小组会议;
2.校内业绩突出者经本人申请,学校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聘任以上岗位者,已经享受了住房等待遇的,将不再享受以上免费住房(住房补贴)、安家费的优惠政策;
3.享受了以上优惠政策的领军人才,其聘期业绩协议范围内取得的业绩将同样享受江西理工大学教学、科技等相关奖励政策;
4.聘任协议中的业绩主要指“973”、“863”、国家科技攻关、国家自然(人文社科)基金等项目;高水平论文、学术著作;发明专利;横向科研经费(主要指单项100万元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以及本学科团队人才培养等,具体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制定;
5.柔性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经我校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聘任者,其待遇面议,按所签订业绩协议考核与管理;
6.学校原制定的引进海内外博士教师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7.本政策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00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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