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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1年4月21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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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医院是直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是山西省最大的医疗机构之一。
医院现有北院区、南院区、西院区三个区域,总占地面积451.2亩。南北院区分别地处双塔寺街南北两侧,占地面积124.2亩,共设置六个医疗病区,总建筑面积20.83万平方米。西院区位于汾河西畔,西山东麓,规划用地327亩,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医院逐步形成了北区医疗临床、南区科研教学、西区医养结合一体两翼的战略发展格局。
现编制床位2850张,拥有职工3000余名,业务科室70余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
医院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不断拓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设立了10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对引进的博士给予博士专项资金支持。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加入我们的团队。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热爱医学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博士
岗位
20
40周岁及以下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医学类、基础医学类相关专业
1.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2.医师类岗位要求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八年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国外留学毕业生除外)。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021年12月
(二)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博士研究生”形式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山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邮箱rsc8128@163.com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资格审核
招聘领导组组织涉及应聘专业的科室主任成立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使用,我院对所有应聘者信息负责保密。
五、招聘考试程序
博士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面试时间我院统一安排。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明确提出放弃体检考察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通过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批复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八、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山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咨询,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4960128  4960132
监督电话:0351-4960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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