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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2012年招聘方案
2011年12月13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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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2.应聘人员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及学位,报考时应按照本人最高学历专业对应报考,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应取得CET4级及以上证书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须取得CET6级证书或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3.七年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则以学校出具专业或方向证明为准。
4.硕士及以上人员其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于应聘岗位相近且本科学制为全日制四年以上。
5.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或方向
备注
产科
7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学习阶段应为本岗位对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除儿科、新生儿科岗位外)
妇科
7
妇产科学、外科学
乳腺科
1
肿瘤学
妇科肿瘤实验室
1
生物技术(肿瘤生物治疗、人类重大疾病的生物治疗方向)、细胞生物学
辅助生殖技术研究室
1
生殖内分泌学
1
临床男科学
1
动物发育学、胚胎学
新生儿筛查中心
1
实验诊断学、免疫学、分子诊断学
保健部
1
儿科学、妇幼保健
1
针灸推拿学
1
营养学
药剂科
1
临床药学
研究生学历人员:本科阶段毕业专业须为临床药学、中药学、药学或临床医学
1
药学
1
中药学
1
生物学
儿科
7
本科及以上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儿科学、重症医学、内科学
本科学历报考者:①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省院校综合成绩须在本专业综合成绩前30%以内;省外毕业院校应为北京大学医学部等29所院校(名单附后)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②非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有三级医院相关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设在三级医院的住院医院基地培训1年以上,医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非2012届本科学历毕业生具有三级医院护理一线工作1年及经验,并取得护士执。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学习阶段应为本岗位对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除儿科、新生儿科岗位外)
新生儿科
5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儿科学、新生儿科学
ICU
1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重症医学、呼吸内科学
麻醉科
1
麻醉学
超声科
6
本科专业: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影像科
1
本科专业:医学影像学
研究生专业: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检验科
2
本科专业:医学检验学
研究生专业:临床检验诊断学、病原生物学
输血科
1
本科专业:医学检验学
研究生专业:临床检验诊断学
电生理科
1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内科学、儿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产前诊断中心
1
本科专业:医学检验学
研究生专业:临床检验诊断学
护理部
6
护理学、护理
10
专科
护理学、助产、护理
三级医院护理一线工作2年及以上经验,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注:非2012届岗位工作年限、学历、英语证书、医师资格证及执照取得时间计算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二、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所在岗位津贴及福利。
2.正式聘用的人选,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期为5年(含第一年的试用期)。
3.不享受住房安排待遇。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www.fjsfy.com)上公布,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2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英语证书、就业推荐表、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需提供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方可报名(注:报名时附1寸免冠正面近照一张)。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87550658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道山路18号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3.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组织笔试考试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应缴纳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与考核
1.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我院考试考核。
2.采取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与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综合成绩按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比例折算并排序,1:1确定体检人选,拟聘人选应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技能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网上通知,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工资基金追加手续。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七、拟聘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2011年12月11日
附件: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毕业生招聘省外院校范围
 
1.北京大学医学部16.天津医科大学
2.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17.河北医科大学
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18.重庆医科大学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19.南京大学医学院
5.中山大学医学院20.同济大学医学院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21.郑州大学医学院
7.浙江大学医学院22.苏州大学医学院
8.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23.山东大学医学院
9.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4.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
10.南方医科大学25.北京中医药大学(限中医类专业)
11.首都医科大学26.上海中医药大学(限中医类专业)
12.中国医科大学27.广州中医药大学(限中医类专业)
13.武汉大学医学院28.中国药科大学
1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29.沈阳药科大学
15.哈尔滨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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