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泰安分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及研究工作,隶属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益性事业单位。太原科技大学产学研一体化泰安培训基地。现有职工110余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0人,研究生15人,在读工程硕士11人。分院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将每年事业收入的5%用于人员培训和科研工作。
招聘信息:
现招聘实习生,在泰安分院学习实习。泰安分院在招聘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其中优秀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学术研究生)。211、985院校毕业生、有科技成果人员优先。 (三)招聘人数、专业: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6人。
自动控制、机械设计制造、起重运输机械、工程机械、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金属材料、无损检测、油气储运及相关专业。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投送简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9月30日。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荣誉证书、科技成果证书等材料扫描后发电子邮件或邮寄。
(2)单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符合性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二)面试及考察
(1)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分院组织进行。面试根据事业单位特点采取答辩形式,主要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测试,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2)考察。 分院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信函考察。
(四)聘用
面试、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分院网站上公布。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待遇
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第一年年薪37000元,第二、三年薪37000-42000元左右,第四年以后年薪50000元以上。每年提供一次带薪培训,承担科研项目均有经费支持。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军
电 话:0538-6136577
单位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佛光路28号
邮 编: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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