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研究所2012年人才招聘:
港澳研究所是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港澳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开展香港、澳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问题研究,推进港澳与内地的交流与合作;编辑出版《港澳经济年鉴》;为社会提供相关培训与信息咨询服务。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具有学历与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一致;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岁; 6、具备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岗位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专业方向 学历 政治面貌 是否在职 其他条件 备注
研究岗位 港澳 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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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应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 l 理论经济学(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 博士 不限 应届 l 有较好的相关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的分析研究能力及良好的文字功底 l 有较强?难澳芰痛葱滤嘉哂辛己玫挠τ媚芰椭葱心芰? l 熟练掌握电脑及相关知识; l 大学英语六级,听、说、读、写熟练 l 具有从事港澳问题研究经历者,专业方向及年龄可适当放宽 其中1名京内生源,3名京外生源。
港澳 政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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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 ●政治学 ●行政学、公共管理
业务岗位
信息及人事管理 1 ●管理学 硕士 中共党员 ●有较好的相关专业理论基础 ●熟练掌握电脑及金融相关知识 ●大学英语六级 其中1名京内生源,1名京外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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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可从即日起将《2012年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或专著1部、学历证明、学习成绩证明、外语成绩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于2012年月3日15日前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 港澳研究所办公室 邮 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68598915 电子邮箱:gyoffice@hmo.gov.cn(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电邮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例如:“张三+经济研究”。《2012年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以附件形式发送,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报名表,例如:“张三+经济研究??”。 五、考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我们将于3月20日在本网站上公布笔试时间和参加人员名单,望大家留意。 笔试为一科,主要测试专业理论水平和相关应用能力。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人员参加面试; 3月下旬在本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和人员名单,望大家留意。 六、公示和聘任 对考试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1-2倍人员参加考核、体检,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拟聘用人员由我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本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截至时间以我所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邮寄信件须在左上角注明“应聘”字样。 4、2012年3月15日12:00之后送达的《2012年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不再受理。 5、我所收到报名信息后,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2年3月20日通过本网站通知初选入围人员参加考试时间;7月1日前完成全部考试、考核工作,公告被录取人员。 6、应聘人员必须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 7、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2012年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
2012年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岗位: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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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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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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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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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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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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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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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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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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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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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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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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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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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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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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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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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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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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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何种外语及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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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掌握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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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及工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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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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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 名 |
关 系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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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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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党总支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校
毕分办
意见 |
院校毕分办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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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聘用,未经毕分办签章此表无效。
2、 “生源”指应聘人员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3、 “奖惩情况”包括应聘人员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学习期间,如获奖励,请学生处审核并将奖状或证书影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上。
4、 随本表须附应聘人员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表)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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