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这些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职位1(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学历、交通运输相关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人员;
职位2(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统计学或数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具有“调查分析师”职业资格者优先;
职位3(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具有“注册港口与航道工程师”职业资格者优先;
职位4(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交通运输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
注:如职位1无人报名,则按照职位4的条件要求,增加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名额。
二、其他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二)报名时间
从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止。
(三)报名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送资料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必填准确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照。
联系人:原涛、吴少妍电话(传真):0760—88806814、88920211
四、招聘程序
主要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笔试、面试成绩按4:6计算。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资格审查。我局按接收的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笔试(带齐上述报名资料原件、正本)。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3、面试。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数不够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
4、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电话通知。体检合格者由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政审和考察。
5、公示。对拟招聘人选在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6、聘用。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报名者必须提供一切真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后果由个人自负。监督举报电话:0760-88806814、88920211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