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成功将获诸多资助 须5月30日前报送材料
本报讯(记者钟达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日前发出通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将向国家和省推荐一批博士后科研平台。据介绍,这一“博士后科研平台”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站分站、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等。申报成功的企事业单位可以获得市财政的诸多资助。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局获悉,对新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而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在站两年期限内,市财政每年给予设站企业10万元,作为博士后人员研究开发经费和生活津贴。
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仍可以通过灵活的产学研合作方式继续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对这种合作形式,东莞市政府也十分鼓励,如果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留在东莞工作的,市财政会再给予接收单位20万元的资助,用于博士后生活补助。
未能独立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也能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但申报企业必须在松山湖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创新科研能力和必要的研究机构,可以依托松山湖区域工作站为管理主体申请建立分站。
据悉,申报材料要在5月30日前报送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将遴选出一批申报理由充分、经营状况和科研条件优越的企事业单位予以优先推荐,并于近期举办政策讲解和申报辅导培训班,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