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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公告(0410)
2026年3月13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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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党校事业发展,加强教研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成都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和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中共成都市委党校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研人员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最高学历和学位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
(5)1984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2027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6年4月10日。
2.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cdswdxzzrsc@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教研部教师01+院校+专业+姓名”,如“教研部教师01+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张三”。
3.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⑤获奖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⑥2021年以来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询课题、对策研究成果等);⑦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2)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①学习成绩单;②在校学籍证明材料;③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3)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岗位调减
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的由我校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在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和成都市委党校官网向社会公布。
5.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1492号,中共成都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行政楼222室),邮编:610110
电子邮箱:cdswdxzzrsc@126.com
电话:028-65987034(钟老师),028-65983022(詹老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校(院)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项目及标准》(附件2),对符合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近5年取得的科研高质量成果(2021年3月11日—2026年3月11日)量化计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本人签字)、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资格,并签字确认本人的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折算分值,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三)专业能力考核
1.校(院)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面试(试讲+答辩)+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折算分值”相结合的方式,专业能力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总分为95分,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折算分值总分5分(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5%、不超过5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2.教研部教师岗位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能力、课堂教学水平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期刊编辑岗位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学术研究水平、期刊编校及岗位履职的能力。
3.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外地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考核的,按规定补助一定往返交通费用,并免费提供考核期间食宿。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专业能力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体检
1.各招聘岗位在达到专业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环节中若出现缺额,可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其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2.考察环节中若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在提交校(院)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校(院)网站(www.cd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档案等有关材料,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聘为编制内聘用,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后享受校(院)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
(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对达到校(院)学科拔尖人才、学科骨干人才标准的,按照校(院)相关规定另行确定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特别优秀的,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三)提供不超过一年的过渡房。
(四)符合省、市各级有关人才政策的,校(院)推荐申报相关政策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8-65983059,028-61886014。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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