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网上报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4)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学校人事处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关于年龄、相关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6年12月31日(报名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面试
1.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择优遴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面试。面试采取“面谈+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意识形态、综合素质、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及与岗位的匹配度等。试讲的内容根据所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试讲时间约25分钟。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
2.相关学院结合应聘者面试表现与综合情况,确定进入学校考核环节的推荐人选。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二级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的依据。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南宁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聘用
按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