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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用68名全职工作人员(助学助管员)公告
2025年7月10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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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招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19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全职工作人员(助学助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教专家资格。学校的前身是川南经纬学堂,成立于1901年,是四川第一所“新学”。清翰林院国史馆编修、晚清第一词人赵熙为首任校长,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出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
学校获评四川省“双高”院校B档、本科层次职教人才培养试点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世界技能大赛选拔集训基地、国家首批示范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单位、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首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四川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四川省创业孵化基地、中国酒业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首批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基地、四川省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省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赤水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基地、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首届美丽校园。
学校现有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1人,四川省天府峨眉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4人,教授57人,省级技术能手10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8人,常驻外籍教师2人。建有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紧缺领域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省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1个。
二、招用岗位
专技岗(教学助理岗)人员58名,管理助理岗人员10名,其中,专技岗人员在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前,以教学助理岗招用。具体招用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用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
(三)招用岗位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资格、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本招用公告发布之日,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本次招用: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它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其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用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资格审查前。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用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诚聘英才”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用公告。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4日18:00止。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7月公开招用全职工作人员(助学助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用全职工作人员(助学助管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形成1个压缩文件夹投递至指定邮箱(lzyrsc002@vip.163.com),电子邮件和压缩文件夹名称均以“岗位编码+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的形式命名。报名材料要求:(1)材料包含: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一览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报名费缴费记录截图、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提供附件4)和岗位相关的其它要求证明材料;(2)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应聘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附件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是未按要求操作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3.网络缴费。线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缴费信息见附件6),资格审查未通过予以退还。缴费时间截止为8月2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学校按照公告招用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为健康者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五)笔试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且心理测试结果为健康者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心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逻辑思维等。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科目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加分:
(1)技术能手、技能大师、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省级加8分,市级加5分;
(2)参加或指导技能大赛一类赛,获国家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省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
(3)参加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类赛,获国家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省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
技能大赛一类赛和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类赛划分标准按照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竞赛类别划分(附件7)。
4.申请加分材料: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8月24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获奖证书(文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加分申请表(附件8)交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同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通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加。
申请加分的考生,请于报名时,单独打包压缩申请加分材料电子版,同步提交加分材料和申请表。
5.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得分+加分。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将通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6.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报考岗位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
(六)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用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结构化面试各占面试成绩的60%、40%,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若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人岗不相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其应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递补。
公示无异议,经学校研究同意拟招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合同或协议,资料不齐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人员入职后须服从学校安排和工作岗位调整。原则上须任辅导员或到学校职能部门、校办企业锻炼。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专技岗(教学助理岗)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紧缺专业18万元/年,非紧缺专业15万元/年)。
管理助理岗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12万元/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聘用合同。
(二)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用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将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相关日程,调整情况、相关环节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本人邮箱及后续相关QQ群内的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材料如本公告有提供附件模板的,请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填写后提交。
(四)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留下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招用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公告解释权
本招用公告及招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830-3151097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处0830-315049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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