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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全国首批、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普通高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黑龙江省民办本科院校综合办学质量评估,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202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举办者由个人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从法律层面永久实现“公有民办”性质,开辟出一条民办高等学校非营利办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2025年获批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4.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已取得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8.博士研究生参照《黑龙江东方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执行。
三、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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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编号 |
岗位 |
部门 |
系 |
聘用条件 |
拟定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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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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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教师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控制科学与工程、网络安全、人工智能以及相关专业;
2、擅长大模型等人工智能领域应用开发、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者优先;
3、博士优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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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教师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信工程、人工智能以及相关专业;
2、擅长PLC电气控制技术、嵌入式系统设计、物联网开发、DSP应用开发、FPGA应用开发者优先。
3、博士优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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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教师 |
机电工程学院 |
智能装备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机电类、自动化类或电气类等相关学科专业;
2、博士优先;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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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教师 |
机电工程学院 |
新能源汽车工程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汽车类、机电类或电气类等相关学科专业;
2、博士优先;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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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教师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机械类、机电类等相关专业;
2、博士优先;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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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教师 |
机电工程学院 |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农业工程类、自动化类或电气类等相关学科专业;
2、博士优先;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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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教师 |
人文学院 |
中文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本科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硕士为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
2、博士优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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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教师 |
人文学院 |
中文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本科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硕士为创意写作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写作能力,能讲授写作相关课程;
3、博士优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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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教师 |
人文学院 |
中文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本科为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硕士为新媒体相关专业;
2、能讲授新媒体技术等相关课程,熟练掌握短视频剪辑、新媒体平台规则等技能;
3、博士优先;
4、具有新媒体行业从业经历或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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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教师 |
人文学院 |
法学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本科为法学专业,硕士为法律史专业;
2、具有两年以上与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讲授法律史及相关程;
3、博士优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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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师 |
人文学院 |
法学系 |
研究生 |
硕士、博士 |
1、本科为法学专业,硕士为刑法学专业;
2、且具有两年以上与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讲授刑法、诉讼法等课程;
3、博士优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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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7 |
四、相关待遇
1.综合收入在同地区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享受寒暑假全额工资待遇。
2.缴纳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3.高额绩效奖金、节日福利、餐补、采暖津贴、免费班车、健康体检。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六、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1.人事处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将简历推送至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异议后,进入考核环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3)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等)。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几点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3)报名应聘岗位仅需填写岗位编号(见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需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七、考核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学校择期统一组织考核。
八、政审、体检、心理测试
按照招聘人数1:1进行政审、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
根据考核、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东方学院官网(www.hljeu.edu.cn)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5517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学校官网:www.hljeu.edu.cn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东方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