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专职辅导员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
2.2026届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
3.熟悉青年学生成长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发现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国际化视野,能够较好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4.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兼职辅导员(园区辅导员)、所在学生集体或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学生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的优先(以证书签章为准)。
5.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心理素质与身体条件,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突出,严守师德师风底线红线。被录用者,须服从学校统一工作安排。
6.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化工、化学、生物工程、药学、材料科学、信息科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资源工程、环境工程、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二)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
2.2026届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背景,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
3.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谈吐大方,亲和力强。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及操作能力,熟练掌握数理统计分析软件。有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督导师、心理师资格的或具有较丰富高校心理咨询经验者优先。
4.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优秀,能胜任岗位要求。被录用者,须服从学校统一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