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博士引进计划
单位 |
专业名称 |
|
水利学院 |
水利工程 |
2 |
农业工程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勘探、地学信息技术、地质灾害等专业 |
3 |
岩土工程 |
2 |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
测绘工程 |
3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1 |
地理信息科学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2 |
测绘工程 |
材料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2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土木工程 |
2 |
交通工程 |
1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1 |
力学 |
1 |
电力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 |
自动化 |
1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2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1 |
能源与动力工程(热动) |
1 |
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动) |
机械学院 |
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动力机械、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等专业) |
3 |
测控技术与仪器类(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自动化等专业) |
1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1 |
市政工程 |
2 |
安全工程(火灾,爆炸方向) |
1 |
水资源学院(黄科院) |
水务工程 |
3 |
水文水资源工程 |
3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会计学 |
3 |
市场营销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 |
物流管理、工业工程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统计学 |
2 |
建筑学院 |
建筑学 |
1 |
城市设计 |
1 |
风景园林 |
1 |
城乡规划 |
1 |
工艺美术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软件工程或相关专业 |
1 |
人工智能相关专业 |
2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物理类 |
1 |
电子信息类 |
2 |
外国语学院 |
翻译学/语言学 |
2 |
教育学 |
1 |
俄语 |
1 |
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 |
法学 |
3 |
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
公共管理类专业 |
3 |
国际教育学院 |
外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类)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政治学、伦理学、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民族学、法学、社会学等 |
6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绘画 |
3 |
环境设计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体育教学部 |
体育 |
2 |
乌拉尔学院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 |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 |
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 |
俄语(翻译) |
1 |
人文艺术教育中心 |
高等教育学或文学 |
1 |
音乐学或舞蹈学 |
1 |
工程训练中心 |
水利相关专业 |
1 |
机械相关专业 |
1 |
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院 |
地质工程 |
1 |
水利行业监管研究中心 |
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
1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招聘博士优惠政策
为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水利水电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质量,创造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政策环境和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的保障条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合作意识强,勤于学习,富有创新精神;符合学校的专业需求。
2、博士,海外留学归国或所学专业在国内属一流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博士相关待遇
(一)享受校聘七级副教授待遇三年。
(二)发放住房补贴10万元(税前)。
(三)工科(以学位证书为准)提供科研启动金10万元,其他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5万元。
(四)入职五年内提供90平米左右的优惠房源一套。
(五)满足“智汇郑州”相关条件,“智汇郑州”青年人才专项每月补贴1500元(36个月)和郑州首次购房补贴10万元,学校可配合个人按规定自行申请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六)入职后5年内国内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经学校认定为“优博”者(具体成果要求附后),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学校给予每年3万元“优博”补贴(提供5年)。
(七)特别优秀博士的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通过人事代理方式协商解决工作。
附:
“优博”应符合条件
“优博”应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且正式入职后5年内国内科研成果突出,具体成果要求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条:
1.学校作为第一单位,主持国家级教学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获得国家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主持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
2.学校作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文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一类(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SSCI/A&HCI检索3篇以上;工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一区、二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理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5篇 (论文以检索当年的中科院JCR分区为准);
3.学校作为第一单位,理工科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文学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且为学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0万元以上(不包括划拨到协作单位的经费);
5.学校作为第一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件(限第1发明人)以上,且为学校实现专利转让单项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
注:经学校认定为“优博”者所使用成果,学校高层次科研、教研奖励时不再重复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