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
类型 |
人才来源 |
全职引进政策待遇(万元 税前) |
组成 |
8年服务期 |
5年服务期 |
3年服务期 |
第一层次人才 |
A类 |
与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士等等取得的业绩相当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
面议 |
B类 |
与国家高等学校教授一级岗位、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当选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等等取得的业绩相当的专家学者。 |
面议 |
C类 |
与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专业技术类国家级优秀人才、八桂学者等等取得的业绩相当的专家学者。 |
面议 |
D类 |
与国家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研究计划项目课题主持人、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自治区特聘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等等取得的业绩相当的博士。 |
面议 |
E类 |
与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在教育(医疗、文学、体育)等领域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创新争先奖状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创业奖获得者、自治区优秀专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等等取得的业绩相当的博士。 |
安家费 |
95~110 |
75~85 |
40~45 |
租/购房补贴 |
45 |
30 |
17 |
科研启动经费 |
50(社科类30) |
30(社科类20) |
20(社科类10) |
F类 |
具有博士学位且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具有高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者。 |
安家费 |
75~95 |
60~70 |
35~40 |
租/购房补贴 |
40 |
25 |
15 |
科研启动经费 |
30(社科类18) |
20(社科类10) |
10(社科类7) |
第二层次人才 |
未达到第一层次人才的引进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2.具有博士学历证和博士学位证(或者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能力比较突出的博士。 |
安家费 |
60~75 |
50~58 |
30~33 |
租/购房补贴 |
35 |
22 |
13 |
科研启动经费 |
20(社科类12) |
15(社科类8) |
8(社科类5) |
第三层次人才 |
未达到第一、第二层次人才的引进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认可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3.具有博士学历证和博士学位证(或者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博士。 |
安家费 |
50~60 |
40~48 |
20~25 |
租/购房补贴 |
30 |
19 |
10 |
科研启动经费 |
15(社科类9) |
10(社科类6) |
6(社科类3) |
第四层次人才 |
取得博士学位者(单证)。 |
安家费 |
30~50 |
25~35 |
15~18 |
租/购房补贴 |
25 |
15 |
9 |
科研启动经费 |
10(社科类6) |
6(社科类4) |
4(社科类2) |
第五层次人才 |
我校学科或专业发展急需的具有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者。 |
安家费 |
30 |
20 |
10 |
租/购房补贴 |
15 |
9 |
5 |
科研启动经费 |
8(社科类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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