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 年,前身为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1984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00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制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1 年 11 月与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03 年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院校。2009年4月,学校被上海市教委列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掀开了学校发展新的一幕。 学校办学五十年来,紧密服务于上海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并在服务上海中不断发展壮大。2002 年学校主体搬迁至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金桥教育园区,真正实现了社区、校区与工业园区的三区联动,成为上海新世纪优美的大学校园之一。二工大的发展,见证了上海大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历程。
学校地处浦东新区金桥教育园区,占地面积近800亩,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中外运国际物流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蒙妮坦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昆士兰学院)、应用艺术设计学院、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学院和体育部、实验实训中心、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高职学院(技师学院)等教学部门。设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 5 个学科门类,13个专业类别,现有本科专业 28个,高职专业30个,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一万二千人。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55名,副高职称224名,涌现出了一批国内外知名教授和学科专业建设带头人。学校设有节能研究所、光机电研究所、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等一批研究机构,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承担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项目等省(部)以上级项目,获得了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奖、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一系列重大奖项。2005 年以来连续被评定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学校现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长单位和上海市产学合作教育协会、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承建教育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建有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上海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上海市中外合作职业师资培训基地”和国家人保部、教育部、上海市、浦东新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及高等教育出版社教育资源研发基地;常设“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场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慈善教育培训中心。
五十多年来,学校为上海现代化建设输送了以全国劳动模范和优秀发明家李斌、包起帆等为代表的各级各类技术与应用型人才九万余名,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办学效益和社会效应,被誉为“劳动模范的摇篮”、“高级技术人才的深造平台”。同时,学校以自己对高职教育的全新诠释和创新实践,在全国高职教育系统担负着开拓、引领使命,在国内高职教育决策咨询和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学校的发展历来得到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指导。江泽民同志曾亲临我校参加首届教师节活动,并于 2000 年为我校建校四十周年亲笔题词“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为四化建设培养合格专业人才”,极大地鼓舞了全校师生员工。进入 21 世纪以来,国务委员陈至立、市领导韩正、龚学平、殷一璀,教育部、科技部以及市科教党委、市教委领导等先后来校视察或指导工作,对二工大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
学校坚持发扬“厚生,厚德,厚技”的校训和学校精神,坚定不移地举办一流的、多层次的高等技术与职业教育,坚定不移地进行多种学制和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坚定不移地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按市场需求、就业导向培养知识型高技能创新人才,贴近学业、贴近产业、贴近就业,注重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教学质量为保证、以办学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
学校坚持立足浦东,服务上海,面向全国,联系世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他方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走工学结合、产学研合作办学之路,通过成立教育发展理事会和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联办二级学院、共建实验实训中心等途径,努力实现校企合作的“零距离”结合。近年来,学校与海内外十余所院校展开了广泛的合作交流,引进、整合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注重以能力本位,与产业对接,向纵深发展,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与深化,提高学校的教育国际化程度和办学水平。学校贯彻实施“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在大力开展学科专业建设的同时,努力形成“创特色学科,树品牌专业,建精品课程,铸一流技能”的教育教学新格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我校拟招聘辅导员若干名。
二、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学位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我校重点发展的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 4.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均截至2012年12月)。 5.在本科和研究生就读期间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身份的真实性,若经招聘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不论进入何阶段,均予取消相应资格。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同等情况下,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或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做辅导员工作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应聘时间及方式
1.应聘时间:2013年3月26日12:00至4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处网站(http://xsc.sspu.cn)>>>导航栏>>>辅导员招聘
直接访问网址:http://job.ergongda.com/
四、应聘注意事项
1.网上应聘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简历信息,上传所需要的佐证材料和近期电子版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务必按要求的规格上传照片,否则按无效报名处理)。简历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2. 简历填写完毕后,请及时在网上查询审核状态,是否通过简历筛选,能否进入复试阶段。
3.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复试要求,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作业。逾期或提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4、复试完毕后,请及时在网上查询复试成绩,是否通过复试,能否进入面试阶段,及时查询面试通知。
5.通过复试的应聘者将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面试和相关能力测试,请应聘者在面试当天将《2013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和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一并交面试院系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五、关于实习的基本原则
1、辅导员实习试用时间:4月22日――5月4日。
2、实习期间完成学院交办的所有事务,因私人原因中断实习的按放弃处理。外地院校的应聘者应聘期间食宿自理,若联系住宿特别有困难者,可预先提出申请,学校帮忙联系住宿(费用自理)。来我校实习期间原则上要求“三同”,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食宿费用由学校承担。
3、考察要求:学院对试用对象在基本素质、工作态度、执行能力、沟通能力、策划能力等方面给予描述性的评价并排序。并请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
4、实习情况汇报与答辩:试用结束后,由各学院汇报并介绍试用人员情况,试用人每人作10分钟的实习情况汇报与答辩,并再次投票以决定录取与否。
5、签署就业协议:试用结束后符合录取条件者,初步定于5月上旬签署就业协议书。
六、录用
根据应聘者的简历情况、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综合考虑,择优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