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金钟音乐学院2013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启事
金钟音乐学院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深圳大学、深圳广电集团联合创办的,借助唯一常设国家级政府音乐大奖“金钟奖”的品牌效应而推广的,专门培养流行音乐高端人才的音乐学院,已于2012年5月在深圳文博会上宣告成立,隶属于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院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行音乐专业理论教师、流行音乐演唱、器乐演奏专业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任职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
2、具有创新精神、钻研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身心健康并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二、具体岗位需求及任职条件
(一)流行音乐作曲理论专业教师1~3名
1、具有作曲及作曲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海外学习背景者优先;具有流行音乐教学经历者优先;
2、具有传统作曲理论基础,并对流行音乐、爵士音乐有深入研究及实践经验;
3、能胜任金钟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和声、曲式、编配等专业教学。
(二)流行音乐演唱专业教师1~3名
1、原则上应有流行演唱(声乐)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国家二级演员以上职称;有海外学习背景者优先;具有流行演唱表演及教学经历者优先;
2、能胜任金钟音乐学院流行演唱(声乐)的教学及相关工作;
3、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及较强的舞台表演能力。
(三)流行音乐器乐演奏专业教师1~3名
1、原则上应具有流行音乐器乐演奏专业(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爵士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国家二级演员以上职称;有海外学习背景者优先;具有流行音乐器乐演奏教学经历者优先;
2、能胜任金钟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器乐演奏的教学及相关工作;
3、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及较强的舞台表演能力。
三、应聘材料
2.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各类获奖证书,个人创作的作品等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5.国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一封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的推荐信并译为中文。
注:应聘者提供的全部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应聘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内容
经简历筛选,将选择合适的应聘者来我院进行面试。具体如下:
1.专业水平
(1)流行音乐作曲理论教师:应聘者在考核前一周内提交近期(2年内)完成的且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作曲总谱、作品或发表的文章(2篇);
(2)流行演唱教师: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流行歌曲、艺术歌曲,曲目自定,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流行音乐器乐演奏教师:用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流行键盘等)演奏自定曲目,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公开课教学
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讲授应聘者认为重要、并且自己熟知的内容,时间为1课时(45分钟),授课对象由考核部门商定。
3.面试问答
考核部门综合考察应聘者的行为举止、心理素质、创作、演奏(演唱)水平、学术水平,组织教学及与学生互动能力,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五、报名方式
2.个人作品等请邮寄至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教学楼104,金钟音乐学院办公室。所有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55-26164245(办公时间),联系人:黄老师
六、相关待遇及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的录用人员采用合同管理,首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聘。录用后根据国家和深圳大学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待遇参照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同工同酬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