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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技师学院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29名教师岗位公告
2013年10月11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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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技师学院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公告

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有关要求,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一、招聘人数
我院拟招聘29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海南省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相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10月10日上午8:00至10月28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77号海南省技师学院办公楼四楼人事部(邮编571100),电话0898-65909806。
(三)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应聘者须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发送至rsk65909806@126.com,并且电子邮件主题设为“高校人才网+姓名+报考岗位”,否则不予以受理。其中报名表须粘贴电子版近期免冠照片。
2、现场报名者还需交纸质版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网上报名者还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报名期限内以快件形式一同邮寄到海南省技师学院人事部(以当地邮戳为准),或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至rsk65909806@126.com,经笔试获得面试资格后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须在面试前3天提供。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海南省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结果提前2天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其应用为主。笔试加分材料须于笔试前提交原件审核。笔试采取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其他)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实操技能。
2、面试时间与地点
2013年11月23日上午8:30举行。面试考官组为每组7人,考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3天由我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当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我院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院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我院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5909806
电子邮箱:rsk65909806@126.com
学院网站:www.hnsjx.com
附件:
海南省技师学院
2013年10月8日
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数量 专业要求 学历及其他要求 笔试加分条件 备注
车辆工程 3 车辆工程类专业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烹饪类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烹饪类可放宽至中专学历),要求具有职业院校对口专业教学经历或具有四年以上企业一线从事对口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具有中职教师证(含高中或高校教师证)、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者笔试各加1分,硕士研究生学历者笔试加2分,工作期间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获个人二等奖以上或前15名者笔试加3分(笔试加分的证书需专业对口,取得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只提供证明、尚未取得证书者不予以笔试加分),笔试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笔试加分材料须于笔试前提交原件审核,面试前3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包括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化工与生物制药工程 2 食品、生物、药学、化学专业
机械工程 3 数控、机械类专业
旅游管理 4 旅游管理、烹饪、高尔夫类专业
电子技术与自动控制 6 电子、自动化、物理专业
计算机应用 5 计算机、信息管理、动画、电子商务、编导、设计类专业(具有高级速录师证书者可不要求专业对口)
现代手工艺 3 艺术设计、美术类专业
体艺 1 体育、艺术类专业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要求具有职业院校对口专业教学经历。
德育 1 心理学、德育类专业(从事德育教学两年以上者可不要求专业对口)
英语 1 英语
合计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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