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我校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我校现设有20个学院(教学部),80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国家重点学科,19个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学生辅导员和机关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小组办公设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专任教师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2、应聘者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科学硕士或博士,其毕业单位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
3、应聘的博士,其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学习阶段中至少有两个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硕士,其本科、硕士学习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4、应聘的博士,其博士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应聘的硕士,其硕士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5、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6、应聘者还须满足附件1中具体岗位的条件及说明中要求的条件。
(二)应聘学生辅导员、机关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2、应聘学生辅导员的,应为高水平大学(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下同)应届全日制科学硕士毕业生,其前一学历应为高水平大学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应聘机关管理人员的,应为高水平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科学硕士,其前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3、应聘者的硕士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在大学本科阶段通过英语四级或专业英语四级。
4、应聘学生辅导员的,年龄28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应聘机关管理人员的,年龄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
5、应聘者还应满足附件2中具体岗位的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国研究生招聘网、湘潭大学校园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2012年6月2日—2012年1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应聘学生辅导员和机关管理人员岗位:2012年5月30日—2012年6月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登陆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表格,填报应聘信息,将《湘潭大学人才引进报名表》(博士)或《湘潭大学人员聘用报名表》(硕士),并携带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
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rsk@xtu.edu.cn (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须在参加考试前携带原件到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进行核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学历条件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考察的方式进行
应聘学生辅导员和机关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4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写作和综合测试两部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并结合具体岗位的要求,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讲和回答提问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周老师
邮 编:411105
湘 潭 大 学
2012年5月21日
附件:
1.湘潭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湘潭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机关管理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1:
湘潭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学科与专业 |
人数 |
岗位条件 |
1 |
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
中国古代史 |
1 |
优秀博士(具体条件见本表下端说明,下同) |
宗教学 |
1 |
世界史 |
1 |
文化产业管理 |
1 |
中共党史 |
1 |
优秀博士或教授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1 |
2 |
商学院 |
管理学 |
1 |
优秀博士 |
会计学(含审计) |
2 |
工商管理 |
1 |
经济学 |
1 |
统计学 |
1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土地资源管理 |
1 |
优秀博士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1 |
行政管理 |
1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1 |
4 |
旅游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1 |
优秀博士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5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法学理论 |
1 |
优秀博士 |
经济法 |
1 |
6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现当代文学 |
1 |
优秀博士 |
新闻学 |
2 |
传播学 |
1 |
7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1 |
优秀博士 |
德语 |
1 |
法语 |
1 |
日语 |
1 |
硕士以上,博士优先 |
翻译学 |
1 |
西班牙语 |
1 |
对外汉语 |
1 |
优秀博士,有一定的对外汉语教学经验 |
8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数学一级学科 |
3 |
学科学术带头人及拔尖创新人才,具有博士学位,45岁以下的优先,科研成果突出;优秀博士,教学、科研能力较强,30岁以下的优先 |
统计学一级学科 |
2 |
9 |
材料与光电物理学院 |
物理学 |
1 |
优秀博士,从事大学物理教学与大学物理实验 |
物理学 |
1 |
拔尖创新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优秀博士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1 |
微电子 |
1 |
微电子、集成电路专业优秀博士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1 |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优秀博士 |
10 |
化学学院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1 |
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学士、硕士、博士研究生均为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毕业;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至少发表高水平论文4篇。 |
有机化学 |
1 |
物理化学 |
1 |
分析化学 |
1 |
应用化学 |
1 |
药物化学 |
1 |
11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 |
2 |
长江学者、芙蓉学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优秀博士 |
制药工程 |
1 |
优秀博士 |
生物工程 |
1 |
环境工程 |
1 |
环境科学 |
1 |
环保设备 |
1 |
12 |
机械工程学院 |
工业设计 |
1 |
国内知名院校设计艺术学博士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 |
拔尖创新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 |
机械工程 |
2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2 |
13 |
大学英语教学部 |
英语 |
3 |
硕士以上,同等条件博士优先 |
14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学科学术带头人、优秀博士 |
通信工程 |
1 |
软件工程 |
1 |
优秀博士且工程经验丰富 |
网络工程 |
1 |
优秀博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电气工程 |
1 |
智能建筑 |
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1 |
15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建筑工程 |
1 |
拔尖创新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或优秀博士。 |
道路与桥梁工程 |
1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1 |
工程力学 |
1 |
16 |
艺术学院 |
设计学(数字艺术设计方向) |
1 |
学术带头人(50岁以下,学历硕士以上,教授,在数字媒体艺术方面有前期研究成果,成果显著。 |
设计学(数字艺术设计方向) |
1 |
学术骨干(40岁以下,学历博士,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一定数字影像艺术相关前期成果,科研特色鲜明) |
设计学(动画方向) |
1 |
学术骨干(40岁以下,学历博士,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一定动画理论相关前期成果 |
17 |
能源工程学院 |
采矿工程 |
1 |
优秀博士 |
测绘工程 |
1 |
地质工程 |
1 |
说明:
1、拔尖创新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截止2012年6月30日,下同),优先考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较大的学术成就;具有争取和主持国家重大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学术科研道德与团队合作精神。
2、学科学术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优先考虑有国外著名高校留学或博士后工作经历者;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具备申请和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重要科研项目的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道德与团队合作的精神。
3、优秀博士:年龄应在35岁以下。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研究机构)至少有一个是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外语水平高,英语通过CET六级或TEM八级考试或通过PETS-5考试或者IELTS(雅思)6.0分以上;人文社科类优秀博士,近三年的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理科类优秀博士,近三年的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被SCI、EI收录4篇以上(数学学科为3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工科类优秀博士,近三年的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4、硕士:应聘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以下。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