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是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现设有20个教学单位,68个本科专业;有二级学科专业博士点6个、硕士点72个及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授权学科覆盖了12个学科门类。
我校音乐舞蹈学院组建于2010年,尚处初创阶段,根据未来事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院长、副院长,诚邀国内外杰出人才加盟,建功立业,共创辉煌。
一、招聘岗位
音乐舞蹈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正派,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熟悉高校教育规律,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管理理念,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3. 具有履职所需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依法管理能力。
4. 具有知名高等院校院(系)管理工作经验。在国内高校和艺术院校,及海外著名艺术院校从事过相关管理工作。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院长岗位要求: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在音乐、舞蹈类专业领域中,专业造诣深,学术水平高,学术成就突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2.副院长岗位要求: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在音乐、舞蹈类专业领域中,专业理论功底厚实,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年龄不超过45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
院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和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副院长岗位职责:协助院长分管学院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四、聘期与待遇
(一)执行《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单位院长、副院长竞聘上岗实施办法》中的有关任期规定,任期为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不再担任行政职务,只作为专任教师聘用。
(二)人才引进待遇及聘期内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均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
(三)配偶随调,并根据其条件合理安置工作。
五、报名及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2012年5月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招聘到合适人选。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函寄或发送电子邮件,也可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中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报名。
(三)报名材料:
1.完整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公开选聘教学单位院长报名表》,上传电子版登记照片。(右击可下载,或从学校组织人事部人事处网页http://www1.scuec.edu.cn/rsc/下载)。
2.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材料:①《中南民族大学公开选聘教学单位院长报名表》中所涉及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近5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3—5篇代表作(著作、论文、创作作品);③拟受聘后的工作设想。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2.综合测评和考察面试;3.学校党委审批;4.公示;5.应聘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武汉·民族大道708号 中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67842183(传真) 67843027
联系人:张老师 黄老师
E-mail: rsc@scuec.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