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桂理工人[2009]3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我校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得以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开展各类人才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的对象主要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2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和工勤人员45名,其中专任教师42名,教辅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性质及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事业编制,工勤人员使用事业单位后勤服务聘用控制数办理进入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编制,工资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必备条件
1、专任教师
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如应聘者为学校急需引进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其学历和职称条件可放宽至本科并中级职称。
2、教辅岗位人员
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工勤岗位人员,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启事
通过学校网页和其他知名媒体如中国研究生人才网发布《桂林理工大学2012年人才需求计划》等,介绍学校的具体情况、公开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及待遇和联系方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报名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或参加全国各地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等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有效。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并如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自挂网之日起截止至2012年4月10日。
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73-5892359,邮箱:gllgrsc@163.com
联系人:杨老师 罗老师
2、资格审查。人事处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并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教学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工勤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
2、面试
(1)面试对象
①按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应聘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③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应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人员,或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①教学科研、实验教辅等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主要以试讲的方试进行。试讲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由用人单位指定,同时用人单位负责通知面试人员本人试讲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试讲中,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试讲情况按《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考核审批表》(详见附件3)规定的测评指标进行客观评价。面试试讲结束后,用人单位负责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并填写招聘考核审批意见。
②工勤岗位的招聘面试,由学校工勤技能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工勤岗位应聘人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岗位的需要确定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动手能力。
(3)面试(含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5)面试成绩即时公布,并于当天公布于学校网站上。
3、考核
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面试成绩(工勤岗位按面试和实操测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并进行考核,对考核对象主要通过访谈、调查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人事处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桂林市医学院附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及考核的综合情况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笔试 、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和人社厅审批聘用。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在招聘中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3-5892359,监督举报电话:0773-5896248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人才需求计划
2、《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
3、《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考核审批表》
桂林理工大学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