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教委双重领导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4、社会人员需有北京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及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11日
2、报名者请将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发送到邮箱:zfrenshi@126.com(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在邮件主题上标明申报的岗位名称及岗位序号代码。
3、我单位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试讲和面试的人选;具体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结果请及时关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
3、薪酬待遇:公开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010-83700792
附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师资招聘计划表
岗位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所学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范围 |
专业技
术职务 |
专业
特长 |
备注
|
001 |
经贸法律系 |
教师 |
2名 |
英语法律双背景 |
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双语教学
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
北京户口;能够胜任双语教学,兼任中外合作项目管理 |
002 |
经贸法律系 |
教师 |
1名 |
英语法律 |
硕士 |
35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北京户口;主要从事教学秘书工作 |
003 |
经贸法律系 |
教师 |
1名 |
经济法(金融法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北京户口 |
004 |
经贸法律系 |
教师 |
1名 |
法学
(知识产权法方向) |
硕士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北京户口;行业企业人员
|
005 |
安全防范系 |
消防工程技术教师 |
1名 |
消防工程或安全技术及工程 |
硕士及以上 |
35以下 |
|
精通消防专业知识,熟练使用CAD软件、熟悉消防工程施工。 |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 |
006 |
安全防范系 |
消防工程技术教师 |
1名 |
消防工程或安全技术及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40岁以下 |
工程师 |
有2年以上消防工程设计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
北京户口
行业企业人员
|
007 |
安全防范系 |
安全防范技术专任教师 |
1名 |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40岁以下 |
工程师及以上 |
有安防工程或弱电工程工作经验, |
北京户口
行业企业人员
|
008 |
安全防范系 |
安全保卫专任教师 |
2名 |
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或安保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北京户口
毕业生或行业企业人员均可
|
009 |
信息技术系 |
教师 |
1名 |
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要求工作经验 |
北京户口
毕业生或行业企业人员均可
行业企业人员优先 |
010 |
信息技术系 |
实训室管理教师 |
1名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北京户口
毕业生或行业企业人员均可 |
011 |
社会法律工作系 |
教师 |
1名 |
法学 |
博士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 |
北京户口 |
012 |
社会法律工作系 |
教师 |
1名 |
中文、文秘 |
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文秘 |
北京户口 |
013 |
社会法律工作系 |
实践教师 |
1名 |
社会工作 |
硕士及以上 |
35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双师型 |
北京户口, |
014 |
社会法律工作系 |
教师 |
1名 |
管理类 |
硕士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毕业生或行业企业人员均可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 |
015 |
社会法律工作系 |
教师 |
1名 |
思政 |
硕士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毕业生或行业企业人员均可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
(坐班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
016 |
应用法律系 |
教师 |
1名 |
法学 |
硕士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北京户口
毕业生或行业企业人员均可
担任适量课时,从事教学秘书工作 |
017 |
应用法律系 |
教师 |
1名 |
社会工作 |
硕士及以上 |
30岁以下 |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北京户口
毕业生或行业企业人员均可
担任适量课时,从事行政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