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浙江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现有19个学院61个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70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502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5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2700余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32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7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80余人。浙江师范大学现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省级重中之重学科、3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6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09 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是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图书馆、资料室藏书310万余册、电子图书205万余种、中外文期刊16000余种;拥有实验室48个,其中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实验室总面积1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3亿元。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76名专任教师。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2.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除部分学科外,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能胜任所应聘学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5.熟悉所应聘学科的前沿领域,能开展所在学科专业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团结、协作精神;
6.原则上,正高职称要求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
(二)用人部门、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专任教师需求计划》(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
其中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2012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由学院(部门)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各学院(部门)受理应聘申请。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具体联系方式见《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专任教师需求计划》(附件1)。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填写后的《浙江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3)或自制的个人简历(需将《专任教师需求计划》中的岗位编号在简历中注明),硕士学历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
3.人事处会同各学院(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并电话通知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应聘教授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其他一般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三、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住房安置、科研启动基金等方面的待遇。具体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人才引进政策》(附件2)执行(其中,我校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录用人员享受杭州校区人才引进政策)。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办(邮编:321004)
电话:+86-579-82282441
联系人:吴老师、杨老师
E-mail: rczp@zjnu.cn(邮件主题以: "高校教师人才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浙江师范大学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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