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市党政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清华、北大定向选调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定向选调部分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16年嘉兴市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三、选调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 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现任或曾担任学院及以上学生干部优先。
7、符合选调计划中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就业信息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4月17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各选调单位报名电子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2016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邮箱详见公告附件1)。
2、报名材料。
(1)2016年嘉兴市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2)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扫描件。
(3)二代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和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照片)。
(4)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选调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向面试对象发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与选调岗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
(三)资格复核和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定向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需盖章)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设置合格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选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选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嘉兴红船网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将继续开展定向选调工作,具体选调单位、计划数、专业要求等另行公告。
五、相关政策
1、选调毕业生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拟聘任在承担行政职能类 事业单位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拟聘任在承担行政职能类 事业单位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副科级职务)。
3、定向选调生一般挂任市级机关中层副职、县级机关部门副职或镇(街道)、产业园区副职。
4、定向选调生挂职期间由市委组织部、聘用单位、挂职单位共同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管理,聘用单位负责人事管理,挂职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挂职期满,由各挂职单位会同聘用单位对定向选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5、根据挂职期间现实表现,经考核合格,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择优担任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相应领导职务。
本公告由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余先生 0573-82521775,13967311980
市人力社保局袁先生 0573-82228947,13738299500
附件: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