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院校,硕士研究生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其中本科阶段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专接本),报名张家口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岗位和医学类岗位除外;
3.报名张家口学院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直本(不含专接本);报名宣化科技职业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专接本);报名医学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不限毕业院校;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学生;
5.在张家口市及县(区)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已经工作的;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4年9月3日—9月16日(招聘专业未报满情况下,接受备用招聘专业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9月18日)。地点: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张家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口市高新区长城西大街市直机关办公大楼北楼640房间。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可登录张家口党建网下载。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张家口市2014年第二批“百名硕博”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打印、附电子版)3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
④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5张;
⑤《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份。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评审,相关证件复印件留存市人才办。
3.组织评审。组织专家评审组就报名者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定向考察。根据评审结果和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人才办通过审查档案、函调等方式对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考察。
5.组织体检。组织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研究。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引进硕博人才。
7.社会公示。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在《张家口日报》和张家口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8.办理手续。引进的硕博人才由市直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纳入“百名硕博”计划进行管理,落实相关待遇。
四、相关待遇
1.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解决事业编制,列入市财政开支,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3万元),每月享受300元学位补贴;博士研究生配偶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帮助安置工作。
2.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引进的人才在培训学习、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支持。
五、考核管理
对“百名硕博”计划引进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实行动态管理,市人才办每年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胜任者,取消相关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家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3—8035586。
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张家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