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消息,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人才强区,全力打造质量新鄞州,宁波市鄞州区发布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重点引进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现代传媒等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以及电子商务、经济金融管理、风险投资、国际商贸等经济金融管理领域紧缺急需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申报人选分创业和创新两类。创业人才是指来我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是指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创新、文化创意、科学研究的高层次人才。具体遴选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一)创业政策
项目经专家评审和公示后,对入选A类(特别推荐)、B类(重点推荐)、C类(优先推荐)项目,给予相应扶持。
1、项目资助。A类、B类、C类项目可分别给予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能引领我区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政策。
对我区特别紧缺急需创业项目,首次创业三年内失败再次创业的,经评估后仍具备再扶持价值,给予一定资助。
2、融资支持。在计划实施前两年内,对项目给予最高600万元的创业贷款。企业另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按照当年度实际贷款额度和银行基准利率给予A类、B类、C类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的贷款贴息(含创业贷款贴息)。企业在计划实施第一年向相关银行贷款发生的担保费用,经科技部门认可,可按其日均担保总额不超过4%给予担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场地补贴。A类、B类、C类项目注册起三年内每年场地租赁补贴额度分别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4、技术入股。以技术成果入股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不低于注册资本30%作价入股。
5、创业辅导。聘请创业导师提供咨询帮助,创业前两年内由区财政出资配备创业助理。
6、奖励扶持。项目自盈利年度起连续三年对地方形成的财力区可得部分给予100%的奖励。
(二)创新政策
人才经评审,确定A类(重点推荐)、B类(优先推荐)两个层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创新经费资助。特别优秀的,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政策。
(三)其他政策
1、列入“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给予300万元以内的个人信用授信支持;还可享受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工作津贴、培养发展等相关政策待遇。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千人计划”及“国家特支计划”、省“151”人才培养工程、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市创新团队;优先推荐政府采购创办企业的产品。
2、引荐奖励。海内外人才中介机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留学生组织,以及我区人才使者、海外人才工作站推荐引进人才,3年内入选相关人才计划的,经申请核实,给予引荐人(机构)5-30万元奖励。
申报单位或个人可以登录“宁波工业人才网”(rc.nbyz.cn)、“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byzrs.gov.cn)或“鄞州党建网”(www.yzdjw.gov.cn)了解详情,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