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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春季双选会邀请函(3月26日-27日)
2014年2月21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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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春季双选会邀请函
尊敬的用人单位:
首先感谢贵单位历年来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时值春季就业小高峰,为进一步促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选”就业,深化校企合作,我校决定组织召开“重庆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春季双选会”。我校2014届共有86个本科专业,7190名本科毕业生,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5个,专业学位18种(包括4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毕业生共有4100人。特此邀请贵单位前来我校招聘英才,洽谈合作。
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14年3月26日-27日(周三-周四)9:30-16:00。 
上半场 9:30-12:00;
下半场 13:00-16:00。
地 点:A区主教一楼招聘大厅
二、招聘活动场地
每个展位内设1桌2凳。参展单位可在展位放置自带的海报、易拉宝等宣传品。(易拉宝建议尺寸高1.2米)
三、报名办法
请于即日起至2014年3月21日登录“重庆大学就业信息网”(网址: www.job.cqu.edu.cn)注册(已注册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预定),注册流程详见首页注册框下方“单位须知”,单位注册、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用人单位服务区”里的功能菜单下选择“综合及小型招聘会场地申请”,看到“重庆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春季双选会”后点击“查看/预定”进行展位申请(原则上一个单位一个展位、两个座位、限参会一天),3个工作日后查看预定状态和展位号,同时将相关招聘信息通过“网上招聘信息发布”功能进行在线发布,才能通过展位审核。
各用人单位请严格遵守《重庆大学关于毕业生招聘活动的暂行规定》,学校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予以追究。由于展位数量有限,请报名的单位尽早注册申请。已报名的单位若因特殊原因取消预订,请于3月21日前通知会务组取消展位预定。已经报名后无故缺席的,我校将不再允许该单位到校开展招聘活动。若有疑问,请致电023-65106669,023-65106713。
四、校园招聘活动的服务工作
1.宣传服务:我中心提供免费为参会用人单位提供“重庆大学就业信息网(网址:www.job.cqu.edu.cn)在线宣传。
2.招聘活动服务:安排“校园大使”对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包括协助用人单位布置展位、张贴招聘信息、维护招聘现场秩序、收集学生及用人单位对我校招聘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及相关的后勤服务等;
3.现场办公服务:我中心及相关学院就业工作人员及时向用人单位介绍学校情况、推荐毕业生、审核和签发就业协议,办理毕业生签约审批等手续。
五、报到
1、参会单位请于3月26日-27日上午8:30-9:30直接到会场报到并根据分配的展位号布展。
2、参会单位如有自驾车,需在预定备注中写明车辆数,以方便会务组准备公务卡(原则上一个单位限带一辆车)。
3、单位参会须知及展位号在重庆大学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食宿及费用
食:双选会当天午餐由我中心统一提供工作餐;
住:参会单位自行安排住宿。
科苑大酒店 周经理 13983280705
丽苑大酒店 (023)65316666
重庆大酒店 胡经理 18512373260
7天连锁酒店 (023)65353188 86299827
汉庭连锁酒店 (023)65232888
七、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电话:023-65102385
咨 询 电 话:023-65106713
传 真:023-65106713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学生二舍一楼就业中心
邮 政 编 码:400030
联 系 人:王老师(13996225948)、练老师(13667637676)
电 子 信 箱:cq2385@sina.com
就 业 网 站:www.job.cqu.edu.cn
重庆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4年2月
 
 
重 庆 大 学
关于毕业生招聘活动的暂行规定
为规范校内招聘活动,确保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重庆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全面负责“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活动。具体指导和安排校内招聘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活动。
第二条 招聘活动中毕业生应遵守如下规定:
1.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各方面情况,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
2.向用人单位提供完备、真实的就业资料(包括推荐信、毕业生基本情况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自觉履行就业协议,遵守就业协议的规定和合法约定。
第三条 招聘活动中用人单位应遵守如下规定:
1.向学校和学生如实、客观地介绍本单位的情况及对毕业生的要求和使用意图;
2.做好接收毕业生的各项工作;
3.履行与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中规定或合法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来校举办招聘活动,应登录“重庆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job.cqu.edu.cn)注册,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招聘信息及申请招聘场地。(已注册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发布招聘信息)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提前与就业中心联系,确定招聘的职位及条件。如在招聘活动中,招聘职位与提供给就业中心的不符的,就业中心有权中止其招聘活动。
第六条 招聘活动应遵守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需在校园内张贴标语、横幅和宣传广告的,应经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在指定地点张贴。
第八条 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招聘毕业生;不得使用干扰、抵毁等手段破坏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和声誉。
第九条 面试过程中不得有侮辱毕业生的人格尊严、涉及隐私的行为和语言。 
第十条 若双方有协议以外的其它约定的(约定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就业的政策规定),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双方签字备查,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第十一条 在招聘活动中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有权制止。
第十二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重庆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3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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