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具体实际,特制定我所2011年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二种方法。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医学科学情报研究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于7天内电话告知和在广西医学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名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9月20日
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7号,广西广西区医学科学情报研究所人事科办公室。
2、考生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书、获奖证明;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一份;
(4)应聘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招聘的方式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笔试、面试试题由卫生厅人事处按保密规定负责,本所按照招聘计划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面试。
1、笔试。
2011年9月23日,主要测试应聘者应聘的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排名。
2、面试
面试日期为2011年9月27日,面试具体地点在本所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和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核结果,报经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
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6、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则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7、本实施方案由本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7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86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