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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1年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位于杭州下沙大学城,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前身为创办于1975年的浙江银行学校。学院占地面积518亩,建筑面积逾20万平方米,现有教师近500人,在校生近7000人。设有金融系、保险系、会计系、经营管理系、国际商务系、信息技术系、人文艺术系(社科部、体育军事部)等7个教学系部,开设金融管理与实务、保险实务、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计算机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25个专业。拥有省级以上精品课程27门,其中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建有8个校内国家级实验实训基地,60余个省级校内实验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和近100个校外紧密型产学合作基地。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9个教学岗位19名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人员放宽到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人员放宽到50周岁。应届毕业生应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招聘对象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www.zfc.edu.cn /“人事处”)。
其中,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发送电子邮件至jrzp9096@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
2、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向应聘者通知审查结果,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
招聘计划变动情况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在同一天内进行。笔试、试讲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30%、40%和30%。
博士研究生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试讲、面试,两个环节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资格复审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我院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时事政治。

3、试讲

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学科内容。

4、面试

参加试讲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对岗位认知程度、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同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费用由我院支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全部考试环节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聘用期间需先在学院从事1-2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下沙高校园区学源街118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739096,86739095 (郑老师、陈老师)

电子邮箱:jrzp9096@126.com

学校主页:www.zfc.edu.cn

监督电话:0571-86739197(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委办)

附件: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

  2、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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