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边防总队是一支公安现役部队,担负着河北省沿海辖区和海域的治安管理和沿海港口边防检查任务。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十分注重引进各类人才,自1989年开始从全国各高等院校接收应届毕业生补充干部队伍,一大批入警大学生干部脱颖而出,已经成为部队建设和边防工作的骨干。
一、接收条件
1.政治条件。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公安保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2.学历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含本科)男性毕业生。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年龄条件。接收的本科生年龄应在24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生年龄应在29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婚。
4.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五官端正,无影响军容伤疤、刺青,无口吃,无扁平足。裸眼视力高于0.3,矫正视力高于0.8。非红绿色弱、色盲。
5.接收专业。
(1)法学:法学
(2)文学:汉语言文学、英语
(3)工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4)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5)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二、接收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登陆报名网站(www.bfwjzd.18corp.cn)按照报名程序打印有关报名材料,同时附个人简历:内含个人简要基本情况、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照片裁剪包装好,每张背后书写上姓名),12月25日前邮寄到我处。报名者必须保证填写、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2.面试。根据报名情况,总队将在12月份派员赴考生集中的河北省属重点高校现场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将通过考生所在院系进行通知,面试结果将电话通知所在院系或本人。
3.综合测试。通过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将于2011年2月下旬前参加全国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内容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复习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用书)、体检、体能测试(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请注意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
4.政治审查。综合测试合格人员,我们将赴学校对其进行实地政治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1.复审复查淘汰。对接收对象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参加为期6-10个月的岗前培训,对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四、享受待遇
1.本科生任命为武警副连职警官,中尉警衔,硕士生任命为武警正连职警官、上尉警衔。在住房、医疗、福利待遇上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2.岗位培训结束后,接收人员分配至秦皇岛、唐山、沧州地区一线基层边防部队工作,主要工作岗位为边防检查站检查员、边防派出所民警、海警支队船艇干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天翼路16号河北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石家庄火车站乘9、114路车东风小学下,西二环乘2环1路天翼口下;自驾车西二环北行天翼路口下,东侧50米)
邮政编码:050071
联系电话:(0311)87225128、29、30、31(接待时间:上午9点—11点,下午15点—17点)
联 系 人:刘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