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11工程”一期建设已基本完成,提升科研创新能力迫在眉睫。根据《海南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一批具备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见下表:
一类:学科带头人
二类:重点学科骨干人才
三类:其他专业学术骨干

二、招聘要求
1、一类岗位条件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组部“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我校C类条件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见《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均可应聘第一类学科带头人岗位。应聘此岗位者,除院士年龄不限外,其他应聘者年龄不超过53周岁(即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二、三类岗位条件
博士学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我校D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见《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均可应聘第二、三类岗位。
3、受聘人员须调入我校全职工作。到校后须签订工作协议书和岗位责任书,明确待遇及岗位职责,聘期5年,从签订协议之日算起。协议期满,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续聘待遇面议。
三、招聘条件和相关待遇
1、给予院士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和科研启动费及生活待遇(年薪100万元)等共计不少于1500万元,具体面议。
2、给予中组部“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科研平台建设经费、科研启动费及生活待遇(年薪不少于50万元)等共计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0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00万元,具体面议。
3、以上人员如带团队应聘,另带的团队核心成员有2人以上,且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经费可适当增加,具体面议。
4、符合我校D类以上条件的学术骨干,根据应聘的岗位职责及其贡献业绩,参照学校人才引进标准,按协议给予相应待遇;学校以项目的形式优先支持受聘人员所在学科平台建设或实验室条件建设的经费投入。
5、对于校外应聘上岗人员,学校提供校内周转房或公租房一套,今后分配校内职工住房时,符合国家政策的可优先考虑;或者本人自愿购买商品房,学校可按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贴,具体面议。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人事处负责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专家评议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材料进行评议,形成书面的评议意见。
3、组织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情况和岗位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面试。
4、学校审议
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面试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核,经校长同意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材料提交
应聘人员需填写《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另需提交的电子附件材料(PDF格式)应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岗位工作计划书(简述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与要求,及今后的个人科研工作目标,如拟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和申报成果等)。
3、学历、学位证书(大学开始)复印件;
在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证书。
4、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报名表中列举的SCI、EI、SSCI等论文收录检索证明,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资质的查新机构盖章);
6、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学术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报名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9、近五年来5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教材的封面、目录或论文首页复印件;
另:配偶申请随调的,请附配偶简历(参照报名表即可)。
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Word文档)及其附件材料(PDF文件)发送至haidazp@vip.163.com(标明主题“硕博招聘网+应聘 ***岗位”)即可。
联系人:黄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更多招聘信息详见http://zhaopin.hainu.edu.cn
海南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