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家费与科研启动金
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类别提供安家费与科研启动金 , 其中安家费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以借支方式分年度领取,服务期满后冲账(引进后购房的可一次性借支),科研启动金以项目形式分阶段划拨。湖南文理学院2011年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与科研启动费标准见附件2 ,其中作为学术团队引进的根据实际情况给学科带头人给予奖励,海外优秀人才在上述相应类别基础上提高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受聘期间必须做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受聘期内应履行相应职务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学校进行定期考核,未完成相应任务的视实际情况按比例追回部分安家费,减少划拨科研启动金及其他相应追加待遇。
2 .住房安排
在服务期内学校提供100㎡左右公租房;在公租房房源未正式启用或不足情况下4年内提供80㎡左右廉租房(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租房补贴)。
3. 配偶工作安置
配偶如分居在常德市城区以外的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学校或学校根据常德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推荐到市里相关单位安置工作,由学校安排的,学校与其配偶签订聘用协议,实行合同制管理,若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学科建设需要且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双方均可按规定全额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金。对不宜或本人不需要学校为其配偶安置工作的,学校连续八年为其配偶提供货币补贴1000元/月。
4. 平台建设
各学院为各类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条件,并为领军人才及学科带头人等根据实际需要建专用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和组建学术团队。
5. 引进后基本津贴待遇
引进的博士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副教授基本岗位津贴,已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博士考核合格后可享受教授基本岗位津贴。
6. 科研课题奖励
携带国家级科研课题来校(须转为我校课题且课题经费进入我校财务处)的引进人才,除享受上述优惠待遇外,可再按学校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7. 路费报销
引进人才可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来校面试、报到的路费和托运费 , 其中海外留学人员可凭发票和机票报销从留学所在地至长沙或常德的机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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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文理学院
2011年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与科研启动金标准
人才类别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金(万元) |
工科 |
其他 |
领军人才 |
200 |
100 |
50 |
学科带头人 |
100 |
40 |
20 |
学术骨干 |
40 |
20 |
10 |
博 士 |
20 |
10 |
5 |
说明:
1. 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同时另给团队成员相应的学术骨干或博士层次奖励,海外优秀人才在上述相应级别基础上提高待遇。
2. 非工科类专业中对我校学科建设有重要影响专业的科研启动金可适当提高,但不高于工科标准 。
3. 具体可见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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