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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2020年7月14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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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原甘肃工业大学)创办于1919年,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经过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工科实力比较雄厚、理科水平不断提高、文科具有一定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2020年学校以事业编制的方式,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辅导员8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应聘考生须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要求入住学生公寓,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5.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7月19日。应聘者登录兰州理工大学硕士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haopin.lut.cn/shuoshi),注册、填写并提交应聘信息。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7月21日。工作人员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者可在7月21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名缴费。2020年7月23日—7月24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面试、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评,考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笔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辅导员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职业能力面试环节人选,不足1:3开考比例,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分为职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同时进行心理测评。
对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是人职匹配度的参考依据。心理测评过程中进行考生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②《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出具政治面貌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⑤择业期内考生需出具未就业证明。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职业能力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总分100分。本轮面试中,具体设置写作、案例分析和述职答辩三个考核环节,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采取纸上作答与口头表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按照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面试人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中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5%。总成绩=笔试成绩×50%+(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5%
(三)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认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法择优确定人选。
5.备案。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6.审批和聘用。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三、其他事项
1.兰州理工大学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2.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应聘者若对我校招聘工作有异议,可向兰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兰州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列表》。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2973619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297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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