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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26名专任教师公告
2020年4月8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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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热心为学校服务;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有合作精神。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状态良好。
3.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科研实践或工程实践等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副高职称可放宽到35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4.学历要求:所有岗位要求本科阶段毕业院校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硕士阶段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阶段为全日制双证博士。(艺术设计类、外语类、体育类岗位各阶段毕业院校可适度放宽)。
5.若遇特别优秀,且突破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的特殊人才,可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论证的程序,按照“一人一议”政策引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将应聘材料以附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sc@whp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学院+硕博招聘网”。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工程背景、海外学习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武汉轻工大学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清单、论文检索报告(含中科院分区)。
三、考核
(一)笔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急需紧缺岗位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可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论证或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开考。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笔试由所在院(部)按规定组织进行。
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数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达到7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考核体检等阶段。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
由各学院(部)组织考核面试,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大部分。综合素质测试采取自我介绍、现场答辩、考核小组专家质询等方式,教学能力测试采取集中教学试讲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学院(部)另行通知。
面试总成绩根据应聘教师岗位类型确定,教学为主型教师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8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20%计算;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师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总成绩可向各学院(部)电话查询。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对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引进类型等,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不开展线下考核、考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考察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http://rsc.whpu.edu.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邮箱:rsc@whpu.edu.cn(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委监察处)
武汉轻工大学
2020年3月3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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